創業公司審計指南:掌握時點與步驟,輕鬆迎接審計挑戰!
- 審計易 Auditezhelp
- 2023年3月28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創業者在成立公司後,往往會關注審計工作的開始時間以及審計的頻率。審計易將就此問題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,幫助您確保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合規性。
1.審計工作何時開始?
新成立的公司在成立後的第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時,需要進行首次審計。按香港公司法,第一個會計年度可以不超過18個月,而稅局亦普遍於公司成立後第18個月寄發報稅表。董事有權決定會計年結,例如每年的12月31日。具體而言,首次審計涵蓋公司成立日至第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日之間的財務業務。
2. 多久進行一次審計?
香港的法律規定,公司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,都需要對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。換句話說,公司需要每年進行一次審計。審計的目的是確保公司財務報表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和合規性,以符合香港法律法規的要求。臨近年結時,已經要開始準備審計工作,如果公司有存貨的話,有可能需要在年結當日進行盤點,所以要在年結前至少一個月已經要與審計師洽商。
3. 準備審計所需資料
為了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進行,公司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及時整理和準備相關資料。常見的審計所需資料包括財務報表(如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等)、銀行對賬單、發票、單據等。合理規劃和整理財務資料,將有助於審計師快速地完成審核工作,同時降低錯誤或遺漏的風險。
4. 審計報告及報稅
審計完成後,審計師會出具審計報告。這份報告將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詳細分析,同時指出可能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。公司應該仔細閱讀審計報告,了解自身的財務表現,並根據審計師的建議進行改進。
審計報告完成後,公司需要根據報告的結果完成 利得稅申報。報稅期通常與審計相關,需按照香港稅務局的規定在指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。建議公司在報稅前與審計師充分溝通,以確保報稅資料的準確性和合規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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